湖南省水利学会个人会员入会须知
本会个人会员分为会员和高级会员。
一、个人会员条件
1. 拥护本会的章程;
2. 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3. 在本会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二、个人会员还应具备下述条件之一
1. 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及以上的水利相关领域科技工作者;
2. 大学专科毕业工作3年以上、本科及以上或具有同等学历的水利相关领域科技工作者;
3. 在读的水利及相关专业研究生;
4. 热心支持学会工作的管理人员和长期从事水利相关领域管理工作的人员;
5. 高级会员还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相当于正高级职称水平的水利相关领域科技工作者,或在本会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较大的影响力。
三、个人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 权利:
(1)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会的活动,享受本会服务;
(3)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4)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2. 义务:
(1)遵守本会的章程和各项规定;
(2)执行本会决议;
(3)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4)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5)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信息。
四、审核批准
1. 下载个人会员申请表,填写完整后将扫描的PDF版文件上传系统;
2. 秘书处初审通过后提交审议。
备注:高级会员包括:
1. 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 省水利厅正处实职以上负责人;
3. 市州水利局主要负责人和分管科技工作负责人;
4. 县市区水利局主要负责人;
5. 专委会召集人、驻会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