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水利学会关于会员单位参与或参加专业(工作)委员会工作、活动的通知
2025-10-10 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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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员单位:
根据《湖南省水利学会章程》及有关规定,学会现已完成15个专业委员会及2个工作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基础工作。为充分发挥各专业(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的职能作用,促进会员单位间的学术交流与技术协作,现决定全面组织各会员单位参与或参加专委会工作及活动,并同步开展专委会委员单位登记与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请各单位结合自身情况,积极选择参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或参加原则
(一)需求导向。各会员单位应紧密结合自身核心业务、专业优势及发展方向,精准选择参与工作的专委会,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
(二)积极作为。鼓励会员单位主动联系专委会,积极参与或参加学术交流、技术研讨、科技咨询、科学普及等活动,共同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三)协同联动。强化专委会之间、会员单位与专委会之间的协同联动,凝聚行业力量,共享发展机遇。
二、参与或参加方式及要求
(一)参与专委会工作与推荐委员候选人
每个会员单位可根据主业关联度,选择不超过3个专委会作为其主要参与平台。
对于每个选择的专委会,会员单位可推荐1名本单位在职专家作为该专委会委员候选人。候选人应熟悉本专业领域,具备高级技术职称,且热心学会工作,能正常履行委员职责。
(二)参加专委会活动
各专委会将围绕学术交流、技术推广、成果转化、科技服务等领域组织开展各类活动。
会员单位可根据自身兴趣与发展需求,与各专委会进行工作对接,选择参加相关活动,参加活动的专委会数量不限。
三、填报要求
(一)请各会员单位高度重视专委会参与工作,将其作为融入行业创新体系、提升技术水平的重要途径。请指定专人负责填报工作。
(二)请按要求详细填写《湖南省水利学会会员单位参与专委会工作申报表》(附件2),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三)推荐的委员候选人须为本单位在职技术或管理骨干,热心学会工作,有能力且愿意承担专委会安排的工作。
四、报送时间与方式
请各会员单位于2025年10月30日17:00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申报表》扫描成PDF文件,连同可编辑的Word电子文档,一并发至学会邮箱:hnsslxh@126.com。邮件主题请统一命名为“单位名称+专委会活动申报”。
联系人:孔师纯 18890062435
湖南省水利学会
2025年10月10日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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